根據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五十二條🔅,案件審查調查結束後,將審查調查報告及相關材料移送案件審理部門。涉案財物報告作為相關材料之一🏊🏿👩🦰,應與審查調查報告一並移送。筆者根據相關規定和辦案經驗,對如何撰寫涉案財物報告提出幾點建議,以期對實踐有所幫助。
涉案財物報告一般分為標題👩🏻🦰、導語🦥、主要違紀違法事實、涉案財物情況、處理意見等部分,標題可以寫《關於×××違紀違法案涉案財物報告》,導語和主要違紀違法事實與審查調查報告一致,涉案財物情況和處理意見是報告的核心,下面將重點介紹。
措施使用情況要寫全。查封🤧、凍結🧏🏿♂️、扣押(暫扣🈷️、封存)、調取是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犯罪案件時收集、固定🧏🏿♂️、保全證據以及涉案財物的重要措施🔎,上述措施通常會與其他審查調查措施一起使用3️⃣。一是要全面反映審查調查過程中采取的查封、凍結👣、扣押等措施,包括每項措施的文號🌈、使用時間、地點、見證人🧗🏼♀️、調查人員😸、針對的財物等情況,有無拍照👨👧👦、同步錄音錄像,既要敘述措施使用的過程,也要匯報措施使用的結果。二是對同一涉案財物采取不同調查措施的👩👦,要分別寫清楚,如在立案前采取暫扣⬛️,立案後發現該財物可用以證明被調查人存在違法犯罪行為以及情節輕重的👩🏼🔧,依法予以扣押👩💻。三是對扣押的貴重物品辨認🚣🏽♂️、鑒定情況要寫明💍,包括辨認過程☝️🥮、鑒定意見告知等內容。
涉案財物的具體狀況要寫細。一是涉案財物權屬要查清。查扣涉案財物時,應當調查其權屬情況🫢,確認是否屬於違紀違法所得或者依法應當追繳的其他涉案財物。若涉案財物登記在第三人名下或與第三人共有🥷🏽,鑒於其與涉案財物處理存在利害關系,應當查證清楚具體權屬🧑🏻🦱,並向其核對確認或由其書寫相關材料🚴🏽♂️💪🏿。二是涉案財物狀況要列明。包括具體的物品及文件名稱🦏、數量、單位、特征🎫、折合金額等💅,對於外幣的匯率🧷🧑🏻🦳,通常情況下🗝,可由調查人員直接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官網下載並按規定調取。在折算匯率時,如無法確定準確日期,應遵循有利於被審查調查人的原則確定🛰🔢。以受賄犯罪為例,能夠確定具體受賄日期的,按照收受當日中間價折算;不能確定受賄日期,只能確定具體受賄月份的𓀗,按照當月的最低中間價折算🌧;只能確定一個時間段的🧑🏻🦰,按照該時段內人民幣匯率的最低中間價折算。
涉案財物與認定事實要對應。應在事實和證據的基礎上對涉案財物進行準確定性和區分👨👩👦👦,將每一筆涉案財物與認定的違紀、違法、涉罪事實一一對應🤟🏿,對於違紀行為對應的特定財物🔚,不宜移送司法機關用於抵扣犯罪所得或者折抵財產刑。實踐中,要註意兩點⛴:一是違紀違法所得及其孳息要算清🏋🏼。主要是指被審查調查人通過違紀違法行為直接或間接取得財物👩🏽,包括贓款贓物本身和產生的孳息,另外無論是查封、凍結、扣押前的孳息,還是之後產生的孳息,均應作為違法犯罪所得收益予以追繳🥷。二是混同涉案財物要分別處理。對於違規違紀違法財物與涉罪財物混同後無法分割的問題🧛♀️,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如涉案房產由禮金、受賄所得混同購買的,可建議司法機關拍賣涉案房產並將犯罪所得扣除後🦛,其余部分交紀檢監察機關進行處理🧏♂️。
涉案財物的處理意見要明確🚴🏿♀️。根據審查調查報告認定的違紀違法事實〰️,對涉案財物提出不同的處理意見👨❤️👨。一是對被審查調查人違規違紀違法所得財物,依規依紀依法予以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二是對被審查調查人交代涉案財物系違規收受他人的禮品、禮金,但因年代久遠、記憶不清等原因難以查清,不能將其認定為違紀所得,由其本人作出書面說明,按照規定登記上交。三是對涉嫌職務犯罪取得的財物🐧,應當隨案移送人民檢察院。四是對不屬於違規違紀違法所得財物🏌🏻♂️,也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及時退還👨🏽🔧✋🏽。(作者:陳曉赟 張劍峰)
原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發布時間🏃🏻♀️:2021-01-0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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