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和法律本質目標一致,黨規黨紀是國法的先導。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嚴格依照紀律和法律的尺度,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既體現紀嚴於法👯♂️、實現紀法分開,又註重紀法貫通、實現紀法銜接,使全面從嚴治黨的思路舉措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紀律是治黨之戒尺。在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大背景下,隨著國家監察體製改革的深入推進😰,憲法修正案👩👩👧👦、監察法的頒布實施,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履行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能,手握黨規黨紀、法律法規“兩把尺子”,紀法雙施雙守。要清醒認識到,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一體兩面、相互促進𓀒。執紀與執法,既有區別又有一致性,必須貫通起來👱🏻♀️,在黨的直接領導下,統一於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鬥爭的實踐中。既要將黨的領導體現在紀法貫通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又通過紀法貫通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全面領導,使反腐敗決策指揮體系🦸♂️💀、資源力量🤲、手段措施等更加集中統一👈🏻,有效加強對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真正把製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首先要堅持紀嚴於法。黨的先鋒隊性質🤷🏻、執政地位和歷史使命決定了,對黨組織和黨員必然要有更高標準🧖🏿♂️、更嚴要求🫀。無數案例表明,“破法”始於“破紀”。只有遠離紀律紅線🤹🏽♂️,才能守住法律底線。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避免黨員幹部犯更大的錯誤,這是對幹部最大的愛護。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紀律挺在前面⛰,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紀律建設成為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支撐和治本之策。黨的十九大把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黨章充實完善了紀律建設相關內容。新修訂的《條例》把黨章要求具體化,突出黨紀特色,對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提出了更為嚴格的紀律要求🙈,將“嚴”字長期堅持下去,築牢不可觸碰的紀律底線🫱🐔。
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必須堅持紀法協同。紀檢監察機關既執紀又執法👨,必須同時履行好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雙重職責🤷🏼♂️,同向發力、精準發力♟,相互貫通🗃、一體貫徹🤘🏿。一方面,要分清紀法界限,防止以紀律處分代替法律製裁,防止以刑事處罰代替黨紀處分。另一方面♏️🧑🏻🦳,要推進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在內部建立統一決策、一體運行的執紀執法權力運行機製🧝♂️,使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黨紀處分和政務處分💂🏻♂️、黨內問責和監察問責精準有序對接,實現紀法貫通。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構建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多環聯動、協同配合的工作機製🤺,實現法法銜接🩷。新修訂的《條例》與時俱進,固化實踐成果,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的,原則上先作出黨紀處分決定,並按照規定給予政務處分後💅🏿,再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明確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汙賄賂3️⃣、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財等違反法律涉嫌犯罪行為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與監察法做好有效銜接。
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對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提出了更高要求👳🏻♂️。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好《條例》,心中高懸紀法明鏡,手中緊握紀法戒尺⚫️,紀律和法律各顯權威、相互貫通,在黨的全面領導下,匯聚起反腐敗鬥爭強大合力,努力取得全面從嚴治黨更大戰略性成果。(蘭琳宗)
原文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發布時間: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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