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妄自大,自命不凡📝,沒有黨員意識,沒有黨紀觀念,必然會走上違紀違法之路🧑🏼🎤。”
齊魯工業大學原黨委書記徐同文的狂🥴,是眾人皆知的。
他顛倒自己與黨組織、廣大幹部群眾的關系,把任職期間高校的發展成果都記在自己身上🏬。還經常以“大學之父”自居,熱衷於演講、作報告👺、登報紙🙌🏼、上電視,組織班子為自己著書立傳,宣揚功績💤。
2014年4月28日,徐同文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山東省紀委立案調查。經查🐁,徐同文利用職務便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423.49萬元,侵吞公款1.46萬元。2014年6月,徐同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5年9月👋,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貪汙罪判處徐同文有期徒刑13年。
“我自認為(學校的發展壯大)是個人的成績👩🏿🦲,要當大學‘功臣’🙏🏿,從思想認識上一直擺不正自己與組織、領導幹部與單位集體的關系。置黨紀國法於不顧,貪贓枉法🫰🏻,做了一些無德無恥🚻、嚴重損害黨員幹部形象的事🥼。”徐同文悔悟說。
獨斷專行😮💨👷♂️,妄自尊大
有一點不如他的意,就說“我現在就撤了你”
徐同文幼年喪父、家境貧寒。19歲參加工作後🕰,發奮讀書、努力工作⚱️,在黨的培養下,逐步成長為一名高校領導幹部。
他先後在高校擔任校級領導近20年🧙🏿♂️🥛,其中任黨政主要領導14年🐈⬛👌🏻,先後擔任聊城師範學院🏕、臨沂師範學院(臨沂大學前身)🏂🏼、齊魯工業大學的領導班子成員或主要負責人。
為滿足權力的最大化💂♀️,徐同文在齊魯工業大學,對於具體行政工作,隨意插手、隨意安排👡👔,想讓誰幹就讓誰幹💎,大權小權一起抓。
黨委常委會成為其一言堂,對於不同意見,他當場打斷、批評駁斥🥨🔣。如果與自己想法不一致,徐同文往往不經任何程序,隨意否定🙌🏿。
“校長經常是頤指氣使,我們有一點不如他的意,他就說‘我現在就撤了你’◼️,‘你不幹換別人幹’,仿佛大事小事、大小職務都是他一個人說了算🧔🏽♀️。”齊魯工業大學一職工說。
狂妄自大的個性,使徐同文辦事沒有定性、貪圖奢華、追求享受。他在臨沂大學的別墅🙏🏿🧑🏻🤝🧑🏻,室內富麗堂皇👐🏼,地下室設有酒窖😞、健身房、陽光房、收藏室🧑🏼🔧,非常豪華🍾。
私欲膨脹,來者不拒
以資金緊張、購買車輛、女兒出國留學👴🏽、課題研究♓️、添補家具等各種名義索賄300余萬元
“這所大學的成功籌建🎞👩🏼🚒,自己功不可沒🍍,作為大學的掌門人,名聲再響、權力再大又不能當錢花🍀。看著周圍的開發商、施工單位等都在短時間內富裕起來了,心理開始失衡🔂,逐漸開始想私事💮、謀私利🧖🏼♂️,對錢產生了更多的渴望👨🏼💻。”在這種攀比🦸🏿♂️🧻、享樂心理的支配下🙆🏻♂️,徐同文的貪欲不斷膨脹,逐漸淪為金錢的俘虜🤦🏽♂️。
而他獨斷專行🫏、隨意插手、想讓誰幹就讓誰幹的辦事風格剛好給那些想“找關系”進高校、攬工程的人開了方便之門👩🦱。
2007年至2014年4月,徐同文通過直接向工作人員打招呼,指定點錄名單等方式🤛🏽,為請托人考取臨沂大學或齊魯工業大學🚴🏿、調整專業提供幫助。此外,他還通過與其他高校工作人員的關系,為請托人考取其他大學提供幫助,後通過其妻子或堂弟收受賄賂29萬元🧠。
2003年至2014年4月,徐同文多次安排某請托人在臨沂師範學院作報告,並安排學校出具材料幫助其參評省勞動模範,獲取到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的機會。在徐同文直接關照下,該請托人入校後很快被調到領導職務。徐同文共計收受賄賂54萬元🌁。
在臨沂大學、齊魯工業大學工程建設中,徐同文通過直接向學校負責基建的工作人員打招呼🤣,為施工單位承攬工程以及工程款撥付提供幫助。後以資金緊張、購買車輛、女兒出國留學、課題研究、甚至添補家具、外出旅遊等名義,索取賄賂🧚♂️,累計300余萬元。
除了幫助請托人“如願以償”,徐同文還利用職務便利,想方設法以科研之名🦗,謀私利之實。
2013年,徐同文任齊魯工業大學院士工作站站長,為依托公司申請科研課題,爭取科研經費和搞農副產品開發,與李某等5人共同出資31萬元(其中,徐同文名義出資5萬元🌰,實際由李某墊付),以農業研究所的名義租用土地;2014年👨🏼⚕️🙅🏼,徐同文與李某等人註冊成立農業技術有限公司,徐同文持有該公司10%股份。
對金錢的貪婪使徐同文到了“著魔”的程度。不論請托事項大小🤴、關系親疏,只要給予錢財,一律來者不拒👩👦👦。徐同文的堂弟為孩子上學或工作的事,找他幫忙,照樣收錢辦事。
黨的十八大後👱🏽♂️,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
被調查的前幾天👰🏼,仍有3次受賄行為
徐同文作為黨委書記🙌🏻,辦事不守規則👨🏼🦰、不講規矩、隨心所欲📆,想怎麽幹就怎麽幹。
對單位組織的政治學習🤸🏿,徐同文想參加就參加,不想參加就不參加✍️,就是參加了也是裝裝樣子🔲,完全不入腦入心,“一門心思”地在學校的行政事務上貪贓枉法。
2009年,徐同文利用主持臨沂大學課題研究之便,要求工作人員以虛開發票方式套取課題經費1.46萬元🕸,將其據為己有。
除了套取公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徐同文借項目多🏋🏿、投資大的高校發展期,利用職務便利,將貪婪之手伸向工程建設、物資采購、高考招錄、職稱評定🧑🏽🎨👗、職務晉升🤞、科研經費管理等高校腐敗問題多發的領域。
黨的十八大之後,面對反腐的高壓態勢🪶,徐同文繼續斂財🐶,毫不收手🕺🏽。2013年6月以來,徐同文收受賄賂共計105萬元🏐;2014年4月,被調查的前幾天,徐同文仍有3次受賄行為,包括收受某私營企業轎車一輛。
“長期忽視政治學習,甚至黨的方針政策,必備的法律紀律常識也很淡漠。我甚至認為,請托送禮和事後答謝是正常的人際往來❕,收卡不違紀。”徐同文在交代材料中寫道🕰🦑。
案件剖析
“大學之父”,不知作出何等貢獻的人🤴,才能擔當這份“殊榮”🤶,而徐同文這位經常以“大學之父”自居的高等院校原黨委書記,最終難逃法紀的製裁,為自己的“狂”與“貪”付出代價。
古語雲: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心中一旦產生了貪念,如不加遏製,道德底線就會逐步失守🙆🏼♀️,對自我的要求也會隨之放松。靈魂被貪欲支配,世界觀會扭曲,價值觀會錯位🚣♀️,人生觀會偏離,生活目標必然混亂,行為必然腐敗。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黨與人民在監督⛩,萬目睽睽難逃脫”💢,任何觸碰高壓線的行為🧑🏻🤝🧑🏻📊,都會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狂”與“貪”就像一對孿生兄弟🧘🏿♂️。對毫無黨性修養的人而言🤛🏻,掌握的權力越來越多,就會“狂”妄行事,攫取物質利益的欲望也會愈來愈甚,從而“貪”腐成性✉️。擔任高校領導職務的徐同文👨🏼🚀,自以為能力超群,把高校發展的功勞記在自己一個人身上,把擴大手中權力當作自身能力的體現👨🏻💼。他已經忘記了,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這是責任🈶,更是信任和囑托🙋🏼。正所謂🦶🏿:“九牛一毫莫自誇,驕傲自滿必翻車🚵🏼♀️。歷覽古今多少事👂,成由謙遜敗由奢”🃏🧑🏿🍼。
腐敗皆因貪欲起,自律方能守廉潔。徐同文案警醒黨員領導幹部🎥,作為人民公仆,必須明為人之本、明為官之規、明理事之法,自覺尊崇黨章,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始終繃緊廉潔之弦🏄🏿♀️,時刻剪除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中的雜草,真正做到不驕不躁、不貪不占,慎獨慎初、慎始慎終,切實走好自己的為政之路、人生之路,以實際行動踐行忠誠、幹凈、擔當💅。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