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加強學院領導班子建設,健全在學校黨委領導下學院黨政集體領導🎈、分工合作、共同負責的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完善黨政聯席會議製度🟣🥷,推進重大事項議事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規範化👩🏼🔧,依法治院🩰,提高領導工作水平和管理效率,根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以及市委組織部📼、市教衛黨委關於加強和改進上海高校黨建工作等的精神,特製定本條例💂♂️。
一、黨政聯席會議製度
第一條 黨政聯席會議是學院重大事項議事決策的基本製度和主要形式✊,在學院黨政職權範圍內具有決策權。學院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和學科建設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應由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
第二條 出席黨政聯席會議的成員為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正副書記、學院正副院長💁🏽♂️、部門工會主席等🐇,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根據議題需要,黨政主要負責人可以邀請其他人員列席會議。
第三條 黨政聯席會議的議題由書記與院長共同研究決定。黨政聯席會議的其它成員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問題應事先向書記或院長提出,由書記與院長協商後確定列入會議議題👨🎤。凡未經書記與院長會前審定的議題且屬非突發性重大事件🐞,一般不列入黨政聯席會議的議程。黨政聯席會議由院長或書記召集主持。
第四條 黨政聯席會議要堅持以學生全面成長和發展為中心🖕🏼,以學科建設為重點,以隊伍建設為抓手,研究決定事關學院全局的重大問題🟩🛫,共同負責貫徹學校黨政的各項決定和決議💜。其議事範圍主要包括:
(一)討論研究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在學院貫徹實施意見🦄;
(二)根據學校發展戰略目標和工作部署,討論決定學院的發展目標、教育教學👨🏼🦰、學科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多校區運行等發展規劃及有關的改革方案🤽🏿♀️、工作計劃、實施意見、年度工作總結等;
(三)根據學校的精神,討論研究學院基層組織建設和團隊建設工作💪;研究決定學院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要事項及相關規章製度的製定、修訂和廢止;
(四)討論決定學院的人員選留、人才引進、出國人員選派、主要崗位的設置調整及業務骨幹和管理骨幹的選拔🏃➡️🧀、培養、獎懲、評聘及崗位等級調整等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事項;
(五)討論上報學院院長助理、院辦正副主任、系所中心正副職等建議人選;
(六)討論決定學院年度經費預決算、資金使用、辦學資源調配及收入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項;
(七)討論研究招生、就業和學生工作事項;
(八)討論研究準備報請上級審批的重要工作;
(九)討論研究學院思想政治工作🙅🏻、師德師風與精神文明建設🧑🏼🚒、統一戰線工作、反腐倡廉建設中的重要事項🥳;
(十)討論研究維護學院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重大事項以及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意見;
(十一)需要由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五條 黨政聯席會議應充分發揚民主🦸🏻♀️,做好決策前的調研工作🤳🏼,集中集體智慧🧖🏼♀️,提高決策水平和效率🧑🏼🚀。重大事項決策前🦵,書記、院長應認真磋商🧱、充分交換意見,形成共識和主導性意見👶🏽,必要時應向學校請示報告🧏🏿♂️。在重大事項決策過程中,要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和征詢院教授會、基層幹部🤚🏼、專家教授、師生群眾等各方面的意見。有關學院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應提交學院教代會討論🦸♂️。
第六條 黨政聯席會議議事實行民主集中製。黨政聯席會議到會者達到應到會人數(不包括列席人員)的三分之二時⚡️,會議有效👩🍳;會議討論重要事項時🕵️♂️,與會成員都要充分發表意見、明確態度,並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需要進行投票表決的重要決定🈷️,以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二分之一為通過👱🏽♀️。討論問題存在較大分歧💤,一般應暫緩做出表決,待進一步調研▶️🚴🏿♂️、論證🍖、充分交換意見後,下次會議再討論🏊🏽。必要時可向學校黨政領導報告👰♂️。
第七條 提高黨政聯席會議決定事項的執行力🙇🏻♀️。對黨政聯席會議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上級組織反映🎟,但在本級或上級組織未做出改變之前⚜️,必須執行決定。執行過程中遇到新的情況確實不可能按原決定執行時,應及時提交有關會議復議,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由院長和書記征得多數同意後做出適當調整提交下次會議認可😎🫴🏿。
第八條 黨政聯席會議應當製度化,規範化。一般每一至兩周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情況可即時召開。會議議事由提出議題的成員作議題說明,出席會議的其他成員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不能出席會議的成員,對會議議題如有意見和建議,需在會前提出👝🏘。黨政聯席會議議事時,凡涉及與會成員本人及其親屬的職務聘任🦸🏻♂️、職稱晉升⛸、出國和獎懲等有關問題時,有關成員應回避👨🦲。
第九條 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做出的決定,必要時應及時傳達至全院師生員工🪤。對未能出席會議的成員🐆,會後應向其轉告本次會議的情況及其決定。黨政聯席會議不宜公開的有關內容、決定和形成的過程必須嚴格保密。
第十條 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按照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分頭認真組織實施,並將落實情況及時向黨政聯席會議匯報。對於重要決定ℹ️,院長💡、書記應親自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第十一條 黨政聯席會議應認真及時做好記錄。應詳實🌏🤲🏼、準確記錄會議組織情況和會議內容。記錄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及時存檔備案。
第十二條 黨政聯席會議的事項,有關重要決定和全院性工作部署,須形成文件🤾🏼,經主要負責人簽署後印發。根據文件的相關管理規定進行文件的存檔、發放👨🏽🏭、管理和貫徹落實工作,確保文件執行力🕢。
二、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委員會會議製度
第十三條 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是學院的政治核心🦞,為學院各項事業科學發展提供思想保證🧤、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對學院的辦學方向、改革發展和人才培養等工作起保證與監督作用。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及上級關於基層黨組織工作的有關規定履行職責。
第十四條 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會議一般兩周召開一次,由書記召集並主持,特殊情況下由副書記主持。會議議題由書記與副書記協商後提出。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召開。學院行政主要負責人不是委員會成員的1️⃣,必要時可以列席有關會議。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會議討論重要事項時🦵🏽,與會成員都要充分發表意見、明確態度,並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𓀃。未按程序提出或臨時動議的,原則上不討論。
第十五條 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會議的議事範圍主要是:
(一)按照學校黨委統一部署😝,討論決定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工作計劃和基層組織建設中的重要事項;
(二)研究落實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所決定的涉及黨的工作範圍的有關工作🫂♢;
(三)研究學院黨的建設工作和學生輔導員隊伍等黨建隊伍建設工作以及人才的培養、凝聚、服務及使用等工作;
(四)分析黨支部建設狀況,提出學院加強黨支部建設的指導意見和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的措施💣🍥;
(五)分析教職工和學生思想狀況🛗,提出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提升基層黨建科學化水平的意見和措施🪁;
(六)討論發展黨員工作,研究製定年度培養發展計劃🏬,提出確保黨員質量以及加強培養教育的意見和措施;
(七)討論黨務公開、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基層黨組織向黨員報告工作👩🏼💻、創先爭優與黨內表彰、黨員處理等有關事項;
(八)指導學院工會、婦女、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代會工作🤵;
(九)研究加強學院黨政領導班子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和措施;
(十)討論其它需要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決定的事項。
第十六條 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討論涉及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重要事項,必要時須形成書面意見或建議🪄,提交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七條 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要認真抓好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檢查學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和執行民主集中製的情況,抓好班子成員的自身建設方面工作,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並根據群眾意見比較集中的主要問題,製定整改工作措施。
第十八條 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會議決定的事項⚪️,應由分管負責人組織落實,並將落實情況向主要負責人報告。
三、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書記、院長的主要職責
第十九條 學院實行黨政集體領導🪗、分工合作👱🏼📫、共同負責的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黨政在工作中各司其職,相互支持💇🏻,團結協作🧙🏿♂️。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書記是學院黨組織和學院的主要負責人,主持學院黨的全面工作,支持院長在其職權範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院長是學院行政領導班子和學院的主要負責人,貫徹落實學校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主持學院行政的全面工作。
第二十條 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學校各項決定在本學院的貫徹落實🤘🏿,著力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認真貫徹落實黨建工作責任製,圍繞學院改革發展和師生思想實際🧑🧒🏂,開展黨的建設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黨務公開🏃,推進黨內民主建設,具體指導黨支部的工作,不斷提高黨支部的凝聚力🤽🏼、戰鬥力。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組織引導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堅持求真務實,及時掌握師生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並解決師生實際問題。
(三)抓好學院領導班子思想、組織、作風和反腐倡廉建設,把好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向校黨委提出學院領導幹部的培養、選拔、配備建議,協助做好幹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察和考核工作👩🏽🔬。履行黨內監督的職責❤️,組織好領導班子的學習和民主生活會❄️🎊。通過有效的監督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時解決好班子成員中的各種問題🐱,加強和諧班子建設。
(四)做好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中的協調✍️、服務工作👩🏫。
(五)全面負責學院的黨員培養發展工作,按照建立以黨建為核心的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體系,關心重視學生黨建工作,抓好培養發展工作隊伍建設🤚🏽。
(六)領導學院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抓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做好學生輔導員、班主任(班導師)的配備和管理工作。
(七)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素養。深化 校園文化建設🫁,創造和諧校園👨🏼🎓。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維護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
(八)加強統戰工作,充分發揮黨外知識分子在學院事業發展中的作用。關心學院工會、婦女、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工作🙊,協調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充分發揮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在團結教育群眾中的作用💩。支持離退休工作和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
第二十一條 院長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發展戰略和培養人的根本任務,從本學院的實際出發,組織製定學院的發展規劃👯♂️🧑🦼➡️、改革措施和年度計劃🤰🏽,並按規定程序通過後組織實施,及時檢查執行情況。負責抓好學院教學實驗🏐、生產建設、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二)根據學校統一部署要求,組織製定學院學科建設規劃,做好學位點的建設和學科調整工作,努力實現學校提出的學科建設目標♏️🪿。
(三)抓好師資隊伍建設,製定師資隊伍建設方案和培訓計劃。做好引進👇🏽、培養和使用人才工作🤽♂️,組織建設學術梯隊,培養選拔學科建設領軍人才🛴🕺🏼。
(四)組織開展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對外合作、科研立項、科研成果申報及轉化等工作,負責抓好基地建設。
(五)負責抓好教學工作,積極推進教學改革,嚴格教學管理🧑🏼🚒,保證教學質量🧑🏻🎓♋️,提高教學水平👨🏼💻,推進教學管理工作。
(六)堅持院務公開,民主辦學,充分發揮教職工代表大會、學院學術委員會等組織在辦學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組織做好職稱評聘的有關工作。
(七)貫徹勤儉辦學原則🛏⛺️,嚴格財務管理,合理編製預算,提高資金和教育資源使用效益,關心教職工和學生的生活⏏️,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第二十二條 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書記和院長共同負責的主要職責是:
(一)共同帶領黨政領導班子和全院教職工全面、準確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圍繞學校的中心任務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努力完成學院所擔負的各項任務。
(二)在校黨委的領導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配合做好幹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察、使用🚴♀️、考核和監督工作。配合抓好後備幹部的選拔和培養🤰🏼👮🏽♂️。
(三)共同研究討論學院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研究討論學院人才引進以及人員出國、晉升、畢業、獎懲💂🏽♂️、保密🪪、檔案工作和安全穩定工作等事項🏋️。
(四)共同研究討論學院教職工崗位聘任工作,研究人事、財務、辦學資源調配。按照財務製度依法合理使用學院經費和資金。
(五)黨政齊抓共管,加強學院領導班子的反腐倡廉建設和幹部廉潔自律,共同負責學院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六)共同負責落實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德育工作。支持工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推進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工作📥。
(七)完成學校部署的其它任務🤹🏻♀️。
第二十三條 根據工作需要,本著精幹🌋、高效的原則,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一般配備副書記及其他黨務幹部1~2人。學院行政一般配備副院長2~3人。
四、學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分工與合作
第二十四條 學院黨政領導班子共同負責學院的改革發展事業。書記和院長共同承擔學院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重要責任🦪🫖,凡是學院的主要工作和重大問題,書記和院長都應當認真思考🌆,深入調查研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黨政領導班子密切配合,努力營造鼓勵人才幹事業💁🏼♀️、支持人才幹好事業、幫助人才幹成事業的用人環境🦹🏽♂️。
第二十五條 書記和院長要善於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分清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既分工又合作📓,團結好黨政領導一班人,帶領群眾實現學院的工作目標👐🏿。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在工作中都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遇事經常溝通情況,主動交換意見,統一思想⛹️♂️,推動工作。
第二十六條 學院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副書記在書記的領導下,協助書記做好分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的工作❗️。副院長在院長的領導下📏,協助院長做好分管的工作。書記和院長都要主動聽取副職的意見,發揮副職作用🐜,支持副職大膽工作,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副職要全力支持正職的工作🔄,尊重正職的意見。書記和院長有責任根據工作要求監督和檢查副職分管的工作🧑🏼。副職應本著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做到對領導負責與對群眾負責的一致性。既要主動到位,主動承擔分管工作的責任,又要立足全局🚵♀️,為全局工作出主意、想辦法,積極參與集體決策。
五、學院黨政班子的自身建設
第二十七條 學院黨政班子要堅持學習製度🤹🏿,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自覺運用科學理論指導工作👨🎓。註重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改造自身的主觀世界🪃,發揚求真務實精神,堅持科學的發展觀🪆、政績觀👳、人才觀和群眾觀🧧,與時俱進🪑,不斷開創工作新局面。
第二十八條 學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都要增強集體領導的意識、分工負責的意識和主動配合的意識,個人服從組織,局部服從全局🧑🏻🔧👩⚕️。書記和院長要以身作則,勤政廉政,共同努力把學院黨政領導班子建設好。
第二十九條 學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都要講奉獻👩🏽💼,正確處理黨政管理工作與業務工作的關系。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在任職期間必須保證把主要精力和時間投入到管理工作上,做到思想到位👐🏿、精力到位👃🏿、責任到位。凡是涉及學院重大事項和重要會議,書記和院長根據職責分工☹️,確保到位並履行領導職責👩🏻🌾🙇🏻♂️;副書記和副院長按照分管分工的要求💪,認真負責地履行各自的職責🖥。
第三十條 學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都要牢記“兩個務必”🍴,發揚艱苦奮鬥精神,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堅持專款專用,增加政務工作透明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經濟責任審計製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製度。
第三十一條 貫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製度📜,領導班子及每個成員在年度考核中進行述學、述職、述廉🙇🏻♀️,接受組織和群眾的評議和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切實開好黨政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推進黨政領導班子作風建設🤵🏿♂️。學院黨政領導幹部要根據《意昂2娱乐處級領導幹部廉政承諾書》的各項要求🧖🏿♂️,做到廉潔從政🧑🏽🔬🏇🏿。
第三十二條 領導幹部出差(出訪),應按副職向正職、正職向上級的程序辦理請、銷假手續。
六🤛🏼、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適用學校二級學院黨政領導班子工作🥷🏻。
第三十四條 學校直屬單位及其他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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